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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丨法庭里大打出手! 渝北法院“司法制裁+联合调解”解积怨
作者:程佳友  发布时间:2024-07-05 17:40:35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要不是你们,我和程某现在都成了仇人。以后我一定冷静处理问题,再也不冲动了。”缴纳完司法制裁的罚款后,张某激动地说。“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脾气。”程某也主动说道。当初在法庭大打出手的两人,终于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法庭里邻居大打出手


张某与程某系相邻而住的邻居,因怀疑程某家漏水到自己家中导致房屋损害,张某多次与程某协商。因无法确认自家房屋受损系程某家漏水导致,程某也认为自己家中并未漏水,双方协商多次未达成一致,甚至形成一种针锋相对、势同水火的状态,张某遂将程某诉至法院。


近日,该案在渝北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均情绪激动。庭审结束后,二人还未离开法庭,张某与程某又发生言语争执。争吵间,张某冲上前将程某拉拽倒地,并用脚踢打程某头部,造成程某头部浅表损伤。渝北法院法警立即到场,制止冲突,并当场将张某进行控制,后将其带至法警大队询问室。在询问室中,法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结合案情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



渝北法院“司法制裁+联合调解”

刚柔并济化解积怨


张某作为诉讼参与人,在法庭内殴打其他诉讼参与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予以司法制裁。渝北法院决定对张某罚款2000元,作出司法制裁决定后,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警大队联同办案法官,再一次开展了调解工作。


“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少不了要有互相帮忙的地方。”


“你的房屋遭受损害,没有证据证明是邻居家漏水,争吵解决不了问题。”


“你把程某打了,程某也没有追究你的责任,还是互让一步。”

……

“我愿意赔偿医疗费,也愿意缴纳罚款,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嘛。漏水的问题也确实难说是程某的责任,我撤诉。”


终于,张某态度松动,当场缴纳了司法制裁的罚款,并主动撤诉。


“我也比较急躁,说话难听,你别见怪。”程某说着,主动向张某伸出了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古时能有“六尺巷”,今日亦有“邻里亲”。面对邻里纠纷,简单的惩处并不能化解矛盾。渝北法院秉持“促进邻里和谐,妥善化解纠纷”的理念,依法对张某进行司法制裁的同时,更加注重以善意解除分歧、以沟通化解纠纷,通过“司法制裁+联合调解”,主动做实、做细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打开心结,化解了矛盾纠纷,延续了和谐邻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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