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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丨渝北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专题学习会

作者:覃橹宾  发布时间:2024-06-27 17:40:29 打印 字号: | |

6月24日下午,渝北法院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和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区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熊杰主持,全体院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参加。




熊杰副院长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院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和党中央赋予重庆的使命,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锚定目标、埋头苦干,通过一项项实在举措、一个个具体工作,承接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相关要求,推动渝北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熊杰副院长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三点要求:



一、持续锤炼提升政治能力


张军院长强调,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开展的每一项工作,无不事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无不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对人民法院来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各位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必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牵引,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进一步把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起来。要做实“从政治上看”。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体现到人民法院工作方方面面,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必须融为一体。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纲”作“魂”,积极主动向前延伸,把审判工作做实做优做深,融入、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二、持续强化能动履职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必须持续强化能动履职。一要紧扣总体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精准把握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总纲领总遵循、战略定位、奋斗目标。二要更新审判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一新天地宽。聚焦优化完善重庆法院现代化建设体系,特别是渝北法院现代化建设,加强党建统领,积极落实“四个现代化”的任务要求。三要把握重点任务,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项任务”“六个坚持”等新指示新要求,以高质量司法更加有力支撑和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四要层层细化放大。各部门要围绕主责主业,承接落实上级法院和我院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耕好“责任田”,同时加强相互学习借鉴,努力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无缝衔接的工作闭环。



三、始终保持敬畏之心


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严守党纪国法,筑牢廉洁防线。首先,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在座各位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其次,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最后,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把着眼点、发力点放在依法公正办案上,把“六大纪律”作为司法审判的“办案纪律”,融入、落实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紧盯以案谋私、枉法裁判、权钱交易等问题多发环节,针对性解决好审判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落实等问题,让铁的纪律成为审判工作的自觉遵循。


会上,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郑洪明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六章至第八章,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静作中心发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琳、政治部副主任李文鹏、民一庭负责人贺前春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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