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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丨车位线安装尖锐物,扎破邻居车胎,赔不赔?

作者:刘祥俊  发布时间:2024-05-10 17:30:43 打印 字号: | |

 开车回家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

自家车位被占


上学时在课桌上和同桌划三八线

如今在停车场也划起了红白线

甚至在车位线上安装尖锐物保车位

看似“合情合理”的行为

却也要担责???



基本案情



王某、李某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李某的48号车位旁系王某租用的47号临时停车位。为防止47号车位的租户停车越界占用其48号车位,李某便在两车位共用的白色分界线靠近其车位处,安装了离地高度较低的铁质尖锐障碍装置。


△实地取证照片。


2023年9月,王某驾驶小汽车倒入47号停车位时,该车左后轮不慎压到前述尖锐装置导致轮胎爆胎,更换轮胎花费999元。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及物业公司赔偿其更换轮胎费用。


李某:我在共用分割线偏自己车位处安装地锁,并在上面涂了醒目的红色油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车位不被越界停车,王某停车时未妥善观察周围情况,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物业:李某在其自有车位安装障碍装置,公司无权干涉,亦无权对业主安装的装置随意进行拆除,故公司并无侵权行为,且在该侵权事件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虽为48号车位所有人,但应当为相邻47号车位的使用提供便利。日常生活中,通过多次调整位置倒车成功的情况时有发生,倒车压线较为常见,在不损害旁边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原告王某临时停车过程中越过车位线调整停车位置属正常行为。


李某为保护其车位,而采取安装铁质的尖锐障碍装置的措施明显不安全不适当,李某应当认识到该装置可能造成他人的车辆甚至人身损害,其行为与原告的车辆轮胎爆胎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被告物业公司系涉案临时车位的管理人,允许原告王某的车辆在此停车并收费,但并未以适当方式提示驾驶员案涉车位旁有尖锐物这一潜在风险,最终导致原告王某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王某驾驶车辆临时停靠车位时,未提前观察陌生环境,未谨慎驾驶导致车辆受损,自身亦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李某承担60%责任,原告王某与被告物业公司各承担20%责任。


法官说法



“停车难”是老百姓所关心的民生话题,而自己购买的车位被人占用更是有车族的烦恼,李某在公共车位线靠近自己车位的位置安装一个铁质尖锐障碍装置,以防止自己的车位被别人占用,这一看似“合情合理”的行为,为什么还要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车位作为车库的组成部分,在构造上具有开放性,而业主自己购买的车位属于私有不动产,因而兼具私人性和公共性。根据《民法典》的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业主使用自己车位的同时也应当为相邻车位的使用提供便利。本案原告使用临停车位时,在不损害相邻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越过唐某某的车位线调整停车位置属正常行为。


其次被告李某采取的措施不安全、不适当。被告李某作为成年人,其能够认识到安装较为隐蔽的铁质尖锐障碍物,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其主动制造了风险,却未采取一定的提醒措施。


最后被告的装置是造成原告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被告安装铁质尖锐障碍物,导致原告停车压线时轮胎被扎破,车辆受损,该装置系造成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

当然,物业公司作为车位管理人,其有风险提醒义务而不作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原告在驾驶汽车时也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亦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法院基于以上因素,最终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责任。


法官提醒



各位车主应在适当的位置有序停放车辆,切勿占用他人车位,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和谐。


车位所有权人也应以合法、安全且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车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得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否则最终要“不安全、不适当”买单。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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