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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借贷 认定夫妻债务需证据
作者:郭鹏飞   发布时间:2019-07-04 10:23:23 打印 字号: | |
  针对民间借贷领域矛盾多发、涉及面广、相关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也为了更好地发挥庭审进街镇“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渝北法院法官刘磊一行于2019年6月24日上午,前往鸳鸯街道白鹭社区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现场为群众做案件解读和宣传普法。街道人大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群众旁听了此次案件的审理。

  本案被告杨某、刘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于2015年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杨某多次向原告代某借款,共计100万元,并向原告出具多张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因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诉讼时效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利率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特别是围绕被告刘某是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原被告就2018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适用和案件事实开展了激烈的交锋。

  庭审结束后,刘磊法官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进行了剖析。刘磊法官指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债共签”为原则,即需在借条、债务承诺书等文件上有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夫妻一方事后以确认书、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予以追认;另债权人亦可通过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从而主张夫妻双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刘磊法官另外提醒社区群众,民间借贷风险高,一是要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或借条,二是借款证据双方要留好,三是注意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四是最好要有财产抵押作担保。

  在听完刘磊法官的解读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案件庭审贴近民众生活,通俗易懂,干货满满,收获良多。伴随群众热烈的掌声,本次庭审进街镇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来源:渝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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