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司发﹝2018﹞6号)和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司发﹝2019﹞17号)和渝北区司法局、渝北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关于印发〈渝北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北司发〔2019〕4号)要求,结合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际,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通过接受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报名,随机抽选产生候选人,信息核查,资格审查等一系列工作,运用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共200名,其中常住居民随机抽选产生拟任命人选16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产生拟任命人选40名。现将2019年渝北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命人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情况,或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的形式,向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事实或线索,不能诽谤诬告。反映情况者须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对反映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一律取消拟任命人选资格。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19年3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止)
联系电话:023-6717752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418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2019年渝北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司法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