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院在双凤桥街道长翔路社区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并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法制宣讲。
2018年1月30日1时许,被告人熊某从他人口中得知被害人王某经济条件较好,就邀约被告人夏某,意图敲诈被害人王某。熊某和夏某用拳脚、折叠刀刀柄击打王某逼迫其向熊某转账600元。
2018年3月2日19时许,被告人熊某与被害人朱某发生矛盾,持刀将朱某的腹部和右髋部刺伤,后将朱某送医并支付了医疗费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夏某犯抢劫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被告人熊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二、被告人夏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三、责令被告人熊某、夏某共同将犯罪所得600元退赔给被害人王某。
随后,区法院法官就现场庭审的案件进行案件解读,向在场群众详细介绍了“什么是黑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恶势力犯罪如何认定”“对恶势力犯罪如何处罚”等相关知识。活动现场,法官还公布了“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呼吁大家日常生活中要多观察、多留意,积极揭发和举报一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助力平安渝北建设。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渝北区人民法院将“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题宣讲相结合,以社区法官为“主力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截至目前,区法院以“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为依托,共进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4场,有力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