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拘留忙履行 执行利剑动真格
近日,渝北区法院执行局李玉骞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刘某来执行事务中心处理其与张某经济纠纷一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纳执行案款。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对刘某的财产信息进行了“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询,并开展实地调查,并发现了其名下有一辆宝马车。在执行人员的再三要求下,被执行人与其家属终于一同到了执行局,然而并不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想要赖账。
李法官一看势头不对,便要求法警留下被执行人,并当众表示,要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依法处以15日拘留。刘某得知将被拘留后,当场告知家人回避,并承诺马上将其名下宝马车送来法院进行评估拍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变现以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在事后也表达了对法院的感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从近年来法院打击抗拒执行犯罪情况来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表现为转移、隐匿、低价处分财产。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妨害公务行为则主要表现为暴力对抗法院的执行活动,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被执行人逃脱,最终使得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措施无法实现。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法院大力推行“互联网+”执行工作模式,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多种财产形式“一网打尽”,用信息化手段破解“执行难”,让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可藏,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