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送传票 年关忙开庭
2017年1月26日上午,春节放假前一天,大街上车人零落,商铺冷清,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李超此时还在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
这是一起因员工工作中受伤引发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据原告符某称,其于2016年2月18日进入被告江苏某物流公司的重庆分部上班,从事装卸工作,2016年4月22日原告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被诊断为左脚根骨粉碎性骨折。然原告受伤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拒不支付其他费用,导致原告生活困难,被告却一直拖延,不配合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致使原告无法完成工伤认定。为及时完成工伤认定,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承办法官李超收到案件之初就预备尽早安排开庭,快审快结,便于劳动者尽快完成工伤认定。然被告系外地公司,拒不派人到该院领取传票,向其注册地址邮寄传票也无人签收。此种情况下,承办法官毅然决定出差苏州直接送达传票。当到达被告注册地时,从物管公司处了解到被告的经营地址已经搬到无锡,注册地址仅有几人留守不定时值班。后经多方联系,最终于次日找到了被告公司的留守人员,并成功送达了传票。
承办法官在决定出差直接送达传票时,已是2017年1月初,为被告留足15天的举证期后,就已临近年关,为使当事人春节前心有着落,过个踏实年,承办法官决定在年前开庭,于是就有了除夕前一天仍在开庭的一幕。
人们常说:“人民法官为人民,心里装着人民的法官才是好法官。”的确,只有心里时刻装着人民,才能够用心地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