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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胡进:母亲去世仍坚守岗位
作者:杨枫、李文鹏  发布时间:2016-08-19 08:52:05 打印 字号: | |
 
执行法官胡进:母亲去世仍坚守岗位
 
  面对人生选择时,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胡进的选择是——坚守岗位高于一切!
 
  “作为儿子,重孝在身,我很想回去为母亲治丧,但这是我的职责。”
 
  2016年8月11日凌晨5时,胡进法官的母亲因病去世。亲人的离去,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伤痛。这种痛苦会击倒一个强大的汉子,这种痛是心里深处歇斯底里的痛,是压倒一切的痛。
 
  按照事先的工作安排,胡进法官将于当天上午10点约见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案件标的额比较大,而申请执行人是一名政协委员。因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该案历经二年多一直没有执结,最后通过多种途径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好不容易说服他来法院解决问题,所以这次约谈的机会显得那么来之不易。一边是母亲,一边是工作,孰重孰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胡进最终先将母亲托付给亲友,虽有千般不舍,最终还是含泪告别母亲往单位赶去。因为,他觉得自己的痛苦是小事,群众的利益才是大事,一定要对他的当事人负责,对工作负责。母亲常告诫自己,做男人,要敢担当,敢负责任!敢担当,敢负责任也是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理念。
 
  面对失去母亲的痛苦,胡进法官选择默默承受着眼前的一切,忍受着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义无反顾地投入到紧张忙碌的执行工作中。那天,他再次准时来到了法院,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开展调解工作,因案件标的额较大,双方当事人都不愿有所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而胡进法官并未放弃,仍然耐心地给双方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半。在胡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当场达成了和解,胡法官这才赶忙回家为母亲治丧。
 
  “作为法官,重任在身,我更清楚肩上的责任。”
 
  安葬母亲后的第一天,胡进法官又准时上班走进办公室。他的书记员贺文利说:“胡法官,你怎么现在就来上班了,怎么不在家多待几天?“胡进法官说:“小贺,我还记得几个案子,今天得赶去银行划扣执行案款。现在案件比较多,我这忙着处理家事又耽搁了几天,一些当事人等不起,案件不等人哪……执行工作是维护老百姓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能早一点得到案款,就会对司法多一点信心。我们不能因为过多忙于自己的家事而耽误了群众的大事。”
 
  如果说不想在家好好陪陪亲人、陪陪老婆、陪陪儿子,如果说不想在家休息几天,那是不可能的。遇到这种事情,谁不想和家人多待一起,谁不想多花点时间来面对和适应这突然的、重大的人生变故?但胡进法官在尽孝道的同时,没有忘记自己作为法官重任在身,他清楚肩上的责任,他记得还有不少权益未兑现的当事人在焦急等待。
 
  当天,胡进法官与他的书记员一直在银行、房管局、车管所之间忙碌着。第二天上班,刚到法院就接到一位申请人的电话,说他在渝北区兴隆镇发现被执行人的踪影,请求将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胡进法官向领导汇报后,立即前去兴隆镇调查核实,之后将这位一直“躲猫猫”的被执行人迅速带回法院进行法制教育,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不得再逃避执行,而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拒不履行。在此情况下,胡进法官完成审批程序后,表示将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见状“畏服”,立即表示将履行义务并当场兑现了4万余元。这件长达一年多时间的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最终顺利执结完毕。
 
  执行工作就是这样一次一次的像“啃硬骨头”一样,胜诉权益也是这样一个一个给当事人兑现的。据了解,胡进法官作为渝北区法院执行一科的副科长,总是冲锋在前,经常加班加点,平均每年都要执结300多件案件,完成了多项急难险重的任务,身边的同事和不少申请人都对他非常钦佩。
 
  “对于我的选择,我不后悔!”
 
  当笔者问他有没有后悔当时的选择时,他用手揉了揉红肿的眼睛,毅然回答到“不后悔!”“因为我是一名法官,我的职责使命让我知道: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为了胸前佩戴的天平去工作;既然是人民的法官,就要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去工作;既然人民给予了信任,就要为了人民的利益去工作。对于我的选择,我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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