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在监狱里敲响
“被告被关押在监狱,不影响我们依法审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统景法庭张世礼法官说道。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关涉同一被告,目前该被告关押于重庆市涪陵监狱。为了尽快查清楚案件事实,张法官决定将两起案件的开庭地点“搬”进监狱进行巡回审判。
2016年5月23日清晨,万籁俱寂,天蒙蒙亮,黑夜正欲隐去,破晓的晨光慢慢唤醒沉睡的生灵,此刻张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等人已在赶赴重庆市涪陵监狱的路途中。
9时20分,法官们抵达目的地——重庆市涪陵监狱。进入监狱,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核程序,再经过层层关卡,来到一间狭窄的小屋,没有庄重的审判台,几把简单的桌椅临时拼凑的审判台,放置好席位牌,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原、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就位后,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宣布“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法庭调查开始……经过近2小时的审理,案件事实清楚明了,各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这场别开生面的监狱庭审告一段落。
庭审结束,张法官表示,将庭审开在“监狱”,主要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让当事人在庭审环节能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既是审判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法官的职责所在,更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走出监狱,正值晌午,头顶的骄阳似火如毒,把大地烤的滚烫滚烫的,花草树木都无精打采,垂下了头,滚滚而来的热浪一波波打在脸上,囿于满满的行程,周围的风景无暇顾及,不辞辛劳的法官们,便要赶往下一个目的地。